第107章 世界十三 阿爸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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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还没亮,纳木错草原还浸在浓醇的夜色里,沈软软就轻手轻脚地起了床。
阿妈新缝制的藏袍叠在床头,红色面料上绣着细密的金色祥云,摸起来厚实又柔软;
她坐在铜镜前,耐心梳好几十条细发辫,将新串的红珊瑚珠、绿松石雕。
缀在发梢,又往羊皮袋里装了刚煮好的酥油茶、阿妈揉的糌粑团,还偷偷塞了两个热乎的青稞饼。
她记得陆承宇昨天说,青稞饼配酥油茶,比民宿的面包还香。
拎着沉甸甸的羊皮袋出门时,天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,草原上笼着一层薄如轻纱的晨雾。
远处的念青唐古拉山隐在雾中,只露出模糊的雪顶轮廓,像藏在云里的巨人,神秘又温柔。
沈软软踩着晨露走到湖边,熟门熟路地坐在那块被晒得温热的石头上,指尖轻轻划过湖面——湖水还带着清晨的凉意,泛着细碎的波光。
没过多久,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,打破了草原的宁静。
沈软软抬头望去,陆承宇骑着那匹棕色老马,正朝着湖边快步赶来。
他今天换了件浅灰色冲锋衣,褪去了刚来时的疲惫,脸色红润了不少,眼睛里亮闪闪的,满是见到她的期待。
“卓玛,抱歉,今天起晚了一点。”陆承宇翻身下马,快步走到她身边,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小袋子。
“不过我带了好东西,民宿老板给的草莓,你上次说好吃,我多拿了些。”
“不晚,我也刚到。”沈软软站起身,眼底漾着笑意,伸手指向雪山的方向。
“你看,太阳要出来了,咱们刚好能一起等日出。”
陆承宇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天边的鱼肚白渐渐染成了金红色。
他在沈软软身边坐下,将草莓递过去,两人并肩望着远方。
谁也没多说话,只有草原的风轻轻吹过,带着青草的清香,温柔又惬意。
很快,一轮红日慢慢从雪山山脊爬了上来,金色的光芒瞬间洒满草原、铺满湖面。
纳木错湖像被撒了一把碎金,波光粼粼;
晨雾渐渐散去,草原上的格桑花沾着露珠,在阳光下绽放出鲜艳的色彩;
连两人身上都镀上了一层金光,温暖又耀眼。
“真美啊。”陆承宇轻声感叹,目光不自觉转向身边的沈软软。
阳光落在她的侧脸,照亮了脸颊上的高原红,她的眼睛里盛着金色的湖光与霞光,比眼前的日出还要夺目。
沈软软转头看他,嘴角扬起明媚的笑:“是呀,每天的日出都这么美。你在草原的这些日子,咱们每天早上都能一起看。”
陆承宇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,下意识忽略了“在草原的这些日子”这个限定。
语气无比坚定:“好,以后每天早上,咱们都一起看日出。”
这些日子,陆承宇一次也没提过回上海的事,他打心底里舍不得这片草原,更舍不得身边的沈软软。
日子就像纳木错湖的流水,在高原的阳光与微风中缓缓淌过,清澈又绵长,满是简单的快乐。
每天清晨,两人准时在湖边碰面,一起守着日出染红湖面;
日出后,沈软软牵着牦牛,陆承宇跟在身边,她教他辨认“垂穗披碱草”“羊草”——这些都是牦牛最爱吃的草,还教他怎么看牦牛的耳标认归属;
他则举着手机,拍牦牛甩着尾巴啃草的模样、拍沈软软牵着牛绳笑的模样,说要带回上海,让朋友们看看“高原的小可爱有多壮”。
中午,两人就坐在经幡下吃午饭。
沈软软的羊皮袋永远装着热乎的吃食,有时是阿妈新烤的青稞饼,有时是拌了酥油的酸奶;
陆承宇则会带些草原上少见的水果,看着沈软软第一次吃芒果时,眼睛瞪得圆圆的模样,他的心里比自己吃到美食还甜。
下午的时光更显悠闲。
沈软软会拉着陆承宇逛村子,热情地把他介绍给每一个村民。
藏族人向来好客,见是卓玛带回来的朋友,纷纷往他手里塞吃食。
次仁阿妈递来刚熬的奶渣,扎西捧着自家烤的糌粑,老阿爸拉着他的手。
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讲草原的过往,讲经幡每一种颜色的寓意;
村里的小伙伴们围着他,吵着要听“地下跑的地铁”“比经幡柱高的楼”。
还拉着他跳锅庄舞,哪怕他踩错节拍、同手同脚,大家也跟着笑,没人觉得尴尬。
陆承宇的变化越来越明显:高原反应早已消失,脸色变得红润,之前总是紧绷的嘴角,如今时刻挂着温柔的笑;
他学会了说简单的藏语,见人就笑着说“扎西德勒”,沈软软唱藏歌时,他会跟着哼跑调的调子,却唱得格外认真;
他渐渐爱上了糌粑与酥油茶的味道,直言“比上海的大餐更对胃”;
他甚至学会了骑马,虽然还不能像沈软软那样策马狂奔,却能稳稳跟着她的脚步,不让她一个人走在前面。
【宿主,你们两个太亲密了。】系统001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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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主卓玛的核心愿望,不是和陆承宇长相厮守,是让他能安心回上海,过自己的生活,不能让他陷得太深。】
她当然没忘——卓玛的灵魂曾带着遗憾说,不希望陆承宇为了她放弃一切。
“我知道分寸,会好好完成任务,不让他们都留遗憾。”她在心里轻声回应系统。
这天傍晚,村里要办篝火晚会,为即将到来的望果节预热。
刚到下午,沈软软就拉着陆承宇回了家,让阿妈帮她换上望果节的专属藏袍。
这件藏袍是阿妈攒了半年的牦牛毛、绣了一个月才做好的。
正红色面料上绣着金灿灿的祥云,袖口和领口缀着银流苏,一动就发出“沙沙”的轻响;
阿妈还帮她在发辫上别了几朵刚摘的格桑花,粉的、黄的,衬得她格外灵动。
陆承宇站在帐篷外等她,一见到沈软软出来,整个人都看直了。
夕阳的金辉洒在她身上,红色藏袍像一团温暖的火焰,银流苏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。
发辫上的格桑花带着淡香,连风都忍不住围着她转。
“卓玛,你真好看。”他由衷赞叹,声音都有些沙哑。
沈软软的脸颊瞬间红透,低头揪了揪藏袍的衣角,小声回:“你也好看。”
陆承宇今天也特意换了衣服,深蓝色衬衫配卡其色裤子,干净又挺拔,和草原的风光莫名契合。
篝火晚会在村子中央的空地上举行,村民们都穿着最精致的藏袍,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载歌载舞。
沈软软拉着陆承宇的手,带着他加入队伍。
锅庄舞的节奏欢快明朗,她的脚步轻盈灵活,像只快乐的小鹿;
陆承宇跟在她身后,动作虽有些笨拙,却学得格外认真,偶尔踩错沈软软的脚后跟。
引得周围人哈哈大笑,他也不窘迫,只盯着沈软软的背影,笑得温柔又满足。
跳累了,两人就坐在篝火旁休息。村
里的阿叔递来青稞酒,沈软软立马挡在陆承宇身前,笑着摆手:“他喝不惯青稞酒,容易上头,我替他谢谢阿叔啦。”
说着,从羊皮袋里倒出一杯酥油茶,递到陆承宇手里,“你喝这个,暖暖身子,解解乏。”
陆承宇接过温热的茶碗,心里暖烘烘的。
他看着篝火旁载歌载舞的村民,看着身边笑容明媚的沈软软,突然觉得。
这就是他向往已久的生活——没有工作的压力,没有复杂的人际,只有简单的快乐和烟火气。
“卓玛,”他轻声开口,语气带着几分郑重,“我不想回上海了。”
沈软软的身体瞬间僵住,她缓缓抬头,撞进陆承宇的眼睛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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