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世界十三 陪伴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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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承宇骑着租来的棕色老马,慢悠悠朝着纳木错湖边挪去。
高原的阳光烈得晃眼,晒得他冲锋衣后背沁出薄汗,加上初到高原的轻微反应,胸口像压了块小石子,闷得发慌。
他攥着缰绳的手微微用力,好不容易才在湖边一块平整的石头旁勒停马。
翻身下马时脚步踉跄,扶着石头缓了好一会儿,才勉强顺过气。
就在这时,一阵清脆的笑声顺着风飘过来,像挂在帐篷边的铜铃被吹动。
又像雪山融水撞在岩石上,通透又鲜活,瞬间驱散了他胸口的闷胀。
陆承宇抬头望去,不远处的青草地上,一个穿鲜红色藏袍的女孩正盘腿坐着,身边放着个鼓囊囊的羊皮袋。
几头黑毛牦牛正围着她慢悠悠啃草,时不时甩甩尾巴,模样憨态可掬。
女孩听见马嘶声,也转过了头。
阳光刚好落在她身上,给蜜色的皮肤镀了层柔和的金光,脸颊上的高原红像两朵刚绽开的格桑花,鲜活又可爱;
鼻梁高挺得像远处的雪山山脊,却透着股灵动;
最打动人的是那双眼睛,亮得能映出纳木错的波光,笑起来时眼尾微微上挑,像把草原的星光都装了进去。
她头发梳成的几十条细发辫垂在肩头,红珊瑚珠、绿松石雕缀在发梢,一动就发出“叮叮当当”的轻响,比湖边的铜铃还好听。
这就是卓玛。
沈软软也一眼认出了他——即使穿着和草原格格不入的深灰冲锋衣,即使脸色苍白、眼下带着青黑。
那股在城市职场里沉淀出的沉稳气质,依然藏不住。
她知道,这是让卓玛牵挂了的人,也是她要替卓玛好好陪伴、好好告别的人。
沈软软拍了拍身上的草屑,拎起身边的羊皮袋,脚步轻快地朝陆承宇走去。
藏袍的下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,后背金线绣的雪山纹样在阳光下闪着光,像把整片高原的风光都穿在了身上。
“你是不是不舒服呀?脸色看着好差。”
她走到陆承宇面前站定,声音清亮又亲切,带着藏族姑娘特有的直率,没有半分生分。
陆承宇望着眼前的女孩,心跳莫名漏了一拍。
他在上海见多了精致妆容、举止得体的职场女性,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姑娘。
像刚从草原里长出来的格桑花,带着自然的野趣与纯粹,连眼神里都没有半分世俗的算计,一颦一笑都透着灵动。
他定了定神,哑着嗓子解释:“没事,应该是有点高原反应,歇会儿就好了。”
说着想站直身子,头晕却又涌上来,身体晃了晃。
沈软软见状,立马上前一步,伸手稳稳扶住他的胳膊。
她手心带着常年干活磨出的薄茧,温度却格外暖。
触碰到陆承宇冰凉的冲锋衣袖口时,一股暖意顺着胳膊爬上来,瞬间驱散了他身上的疲惫。
“快坐下来歇着,我羊皮袋里有阿妈刚煮的酥油茶,喝两口暖暖身子,比啥都管用。”
她扶着陆承宇在石头上坐好,麻利地打开羊皮袋——袋口用藏蓝棉布扎着,解开时还带着余温。
她从里面拿出一个刻着简单花纹的木碗,小心翼翼地倒出酥油茶,奶白色的茶汤泛着油光。
醇厚的奶香混着茶香立马飘了出来,在草原的风里漫开,暖得人心头发颤。
陆承宇双手接过木碗,指尖碰到温热的碗沿,心里也跟着暖了。
他低头喝了一大口,温热的酥油茶顺着喉咙滑下去,不仅没觉得腻,反而把胸口的闷胀冲散了大半,连四肢都暖和起来。
他抬眼看向沈软软,眼神里满是真诚:“谢谢你。”
“谢啥呀!”沈软软摆了摆手,笑得露出一口白牙,眼尾弯成了月牙。
“我们藏族人最讲究‘见难帮一把’,不管是谁来草原,只要需要帮忙,咱们都不会推辞。
对了,我叫卓玛,家就在前面的达古村。你呢?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?”
“我叫陆承宇,从上海来的。”陆承宇回答,目光落在沈软软脸上,舍不得移开。
他发现,和卓玛说话时,连呼吸都变轻松了。
她的眼神太真诚,问的问题也纯粹,没有职场上的试探,没有生活里的复杂,只带着对远方的好奇。
“上海!”沈软软故意睁大眼睛,一脸好奇地歪了歪头。
“我听村里去过大城市的货郎说,上海有好多‘比经幡柱还高的房子’,还有‘跑得比马快的铁盒子’,是不是真的呀?”
陆承宇被她的模样逗笑了,连日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。
他点点头,耐心地给她讲上海的模样:“是真的,上海最高的楼有一百多层,站在楼顶往下看,马路上的汽车都像小蚂蚁;
你说的‘铁盒子’叫汽车,还有在地下跑的地铁,长长的一串,一趟能拉好几百人,比草原上的牛群还热闹。”
沈软软听得格外认真,手指无意识地揪着藏袍的衣角。
时不时插一嘴:“地铁在地下跑,会不会碰到土里的石头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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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百多层的楼,人要爬楼梯上去吗?”
“汽车跑得比马快,那会不会累呀?”像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丫头。
陆承宇耐心地一一解答,讲地铁有专门的轨道,讲高楼里有能上下的电梯,讲汽车要喝“汽油”才有力气跑。
讲着讲着,他突然发现,自己很久没这样轻松地聊天了。
不用想项目进度,不用管公司股价,只需要顺着心意,讲最直白的话。
不知不觉,太阳爬到了头顶,草原上的风变得温柔起来,裹着青草的清香和格桑花的甜意,吹得人心里发酥。
远处传来牦牛“哞哞”的叫声,还夹杂着村里小伙伴们唱藏歌的声音,调子清亮,飘得很远。
“你饿不饿呀?”沈软软突然想起什么,从羊皮袋里掏出一个绣着格桑花的布包。
“这里面是阿妈早上刚磨的糌粑,我特意装了些,你尝尝,配着酥油茶吃最香了。”
陆承宇确实饿了,从早上出发到现在,他只吃了块面包。
他点点头,看着沈软软熟练地倒出黄色的糌粑粉在木碗里,又加了两勺酥油茶,指尖沾着茶汤。
快速把糌粑粉揉成圆滚滚的小团子,递到他手里:“拿着吃,要是觉得干,就再喝口茶,别噎着。”
陆承宇接过温热的糌粑团子,放进嘴里咬了一口。
粗粝的口感带着麦香和奶香,越嚼越有味道,配上酥油茶,竟比他在上海吃的那些山珍海味还合胃口。
这是他第一次吃藏族传统食物,却没有半点生疏感,反而觉得亲切。
“好吃吗?”沈软软凑过来,眼睛亮晶晶的,满是期待。
“好吃,特别香。”陆承宇又咬了一口,笑着说,“比我在上海吃的所有饭都香。”
沈软软瞬间笑开了花,也拿起一个糌粑团子塞进嘴里。
含糊地说:“好吃以后你天天来,我让阿妈给你做!
阿妈还会做手抓羊肉,煮得烂烂的,蘸着盐吃;还有酸奶蛋糕,酸溜溜的,撒点白糖,可好吃了!”
陆承宇的心轻轻颤了一下。
他望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女孩,望着远处泛着蓝光的圣湖、覆着雪的雪山。
突然生出一个强烈的念头:要是能一直留在这片草原,每天和卓玛一起吃糌粑、喝酥油茶,看日出日落,该有多好。
吃完糌粑,沈软软拍了拍手上的粉,站起身:“陆承宇,我带你去草原里面转转吧!
现在正是格桑花开得最旺的时候,红的、黄的、紫的,一大片一大片,好看得很!”
陆承宇立马跟着站起来,点头应下。
沈软软自然地牵起他的手,朝着草原深处走去。
她的手小小的,却很有力量,手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冲锋衣袖口传过来,烫得陆承宇心跳加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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