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雷朵暗流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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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雾浓得像被揉烂的墨团,裹着橡胶林蒸腾的湿冷往衣领里钻——不是干爽的凉,是带着水汽的黏,沾在皮肤上像层薄冰,每一次吸气都呛着腐叶沤烂的腥气与红土特有的土腥味,鼻腔里像塞了团浸了水的旧棉絮,闷得发紧。我握着那柄军用匕首站在破庙的朽木门外,刀柄缠着的旧纱布早被血浸成了深褐色,经纬缝里凝着颗粒状的血痂,指腹蹭过时能摸到粗糙的质感,磨得掌心那层常年握枪练出的老茧发疼——那茧子硬得能抵挡住碎石刮擦,此刻却被血痂蹭出细碎的痒,混着刀柄传来的凉意,格外清晰。

刀刃上的血珠坠在最锋利的刃口,颤了两颤才往下落,“嗒”地砸在脚边的红土上。那土被夜露泡得发黏,血珠砸下去的瞬间就洇开,像宣纸上晕开的朱砂,红得发暗,顺着土缝往下渗时还牵出细细的血丝,风轻轻吹过,表层的土粒簌簌动了动,转眼就把那点暗红盖得只剩个模糊的印子,淡得像从没存在过,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土缝里透出的一丝腥气。

刚被抹了脖子的喽啰瘫在老榕树盘结的根系间,那棵榕树老得树干都空了,气根像无数灰白的粗麻绳从枝桠上垂下来,有的缠在他僵直的胳膊上,有的搭在他微微起伏的胸口(大概是肺里还剩口气,胸口还在轻轻动),像死人身上挂着的招魂幡。他的眼睛还圆睁着,眼球上蒙着层薄薄的雾,像蒙了层纱,瞳孔里嵌着橡胶林歪歪扭扭的影子——那影子是斜的,大概是他转身时突然被我扼住喉咙,最后看见的东西。眼白上爬着三道暗红的血丝,像冻住的血痕,连眨眼的力气都没了,就那样睁着,盯着头顶晃悠的气根。

他脖子上的伤口豁开足有寸半,边缘的皮肉像被撕烂的粗布一样翻卷着,露出里面淡粉色的筋膜,筋膜上还沾着点细碎的血珠,有的已经凝住成了小红点,有的还在慢慢渗,顺着树根沟壑纵横的纹路往下淌。那树根像老鬼干枯的手,指缝里积着发黑的泥,血淌进去就被染成暗褐色,在树根的凹陷处积成小小的血洼,洼里映着天上零碎的星子——星子本是亮的,可映在血里就变了色,成了淡红的光斑,风一吹,光斑晃了晃,就被新渗出来的血彻底盖住,连点痕迹都没了。

我蹲下身时,膝盖外侧先蹭到地上的碎石——那石子是尖的,棱边带着土锈,先刮过深灰色的裤腿,再直接硌在昨晚拖丁奇伟时被划的伤口上,疼得我倒抽了口冷气。那伤口长约两寸,昨天结痂时还泛着浅粉,此刻被石子一蹭,痂皮裂了道小口,淡红的血慢慢渗出来,把裤腿染出个浅红的印子。印子越浸越大,最后变成个模糊的圆,像块没洗干净的污渍,贴在膝盖上,带着温温的疼,提醒着我昨晚在山路上拖着重伤的丁奇伟时,被尖石划开皮肉的痛感。

从他僵直的腰间解AK47时,指尖先触到枪托上缠着的破布条——那布条原该是军绿色,却被红土、机油和汗渍染成了灰褐相间的杂色,边缘磨得像絮状的棉线,一扯就掉下来几缕。手指往布条缝里探,能摸到里面的木托早裂了道斜纹,纹路里嵌着细沙,指尖蹭过便沾了层细碎的木屑,扎得指腹微微发痒。

转着枪身检查时,枪管内壁隐约能看见红土的痕迹,是干燥后结成的浅褐斑块,凑近闻时,铁锈的冷味混着火药残留的硝烟味直往鼻腔里钻,还裹着点潮湿的土腥气——那是雷朵营地红土特有的味道,黏在枪管里散不去。枪口边缘沾着块干硬的泥,指甲抠一下能掉渣,看形状该是之前在营地外的靶场训练时,枪托杵在地上蹭的,泥块里还裹着半根枯草的纤维。

我拎着枪往旁边的深沟走,沟沿的土是松的,踩上去簌簌往下掉。这沟足有两人深,站在沟边往下看,底下积着半沟腐叶,是常年没人清理的老腐叶,黑褐色的,透着股沤烂的腥气。脚尖先探下去,“噗嗤”一声陷进腐叶里,湿软的腐叶没到脚踝,连带着底下的积水也渗进袜子,凉得刺骨——腐叶底下藏着不少枯枝,硌得脚心发疼,每走一步都要费点劲,像踩在泡发的海绵里。

把枪扔下去时,我刻意往沟底最深的腐叶堆里抛,枪身撞在腐叶上发出“咚”的闷响,那声音在沟里撞了撞,又弹回来淡淡的回声,像闷在罐子里的敲鼓声。枝叶被砸得剧烈晃动,几枝带着枯叶的细枝从沟壁滑下来,几片枯黄的橡树叶打着旋飘上来——叶子的叶脉早脆了,边缘卷着,沾着点腐叶的黑渍,飘到我脚边时,还没等我看清叶脉的纹路,山雾就像伸手似的裹了上来,叶子瞬间就蒙了层白霜似的湿气,转眼就和雾融在了一起。

拖尸体时最费力气。他穿的粗布工装裤上沾着厚厚的红土,是白天在码头搬运货箱时蹭的,土块结在布纹里,硬得像砂纸。我蹲下来拽住他的裤脚,一使劲,布料就带着尸体往沟边挪——尸体没完全僵,胳膊还会随着拖拽的力道晃,蹭在地上发出“蹭啦”的闷响。碎石地的石子有指甲盖大,边缘锋利,布料蹭过的时候,“刺啦刺啦”的声响一阵接一阵,像是布料要被划开的脆响。

原本他裤腿膝盖处就有个铜钱大的破洞,这下被碎石一刮,破洞直接扩成了巴掌大,露出里面的灰色秋裤。那秋裤洗得发浅,膝盖处磨得发亮,还沾着块巴掌大的黑色机油印——机油印边缘发花,中间还带着点深蓝色的油星,一看就是之前在湄公河边上修船时蹭的,机油渗进秋裤纤维里,连带着布料都硬了块,此刻被风一吹,还能闻到淡淡的机油味。

把尸体往沟里推的时候,我用了点劲,尸体“噗”地砸进腐叶堆,声音闷得像摔了袋棉花。腐叶被砸得溅起来半米高,几片带着湿气的腐叶碎片落在我衬衫袖口上——那碎片是黑褐色的,还沾着点黏糊糊的腐汁,凉得像冰,渗进衬衫布料里,很快就在袖口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子。我抬手想掸掉,指尖却沾了层腐叶的黏液,滑腻腻的,闻着还有股沤烂的腥气。

我摸出腰间的汽油壶——壶是老式的铝制壶,表面被磨得发乌,到处是深浅不一的划痕,壶盖边缘生了点黄锈,拧的时候得用点劲,“咔嗒”一声才拧开,那声音里还带着点锈迹摩擦的涩感。刚拧开盖子,汽油的刺鼻味就“腾”地窜了出来,是种带着辛辣的化学味,直往喉咙里钻,混着腐叶的腥气后,味道更冲,呛得我忍不住皱紧眉头,连眼睛都有点发酸。

我举着壶往沟里的腐叶上泼,汽油顺着壶口的斜嘴流出来,成了细细的油线,落在腐叶上就散开,油珠滚过腐叶表面,很快就渗了进去。原本发黑的腐叶被油浸过,瞬间就透出点深褐色的油光,叶片也慢慢变得透亮,像吸饱了油的宣纸,连叶脉都能隐约看见,油光在雾里还泛着点淡淡的反光。泼了半壶,壶底开始“咕咚”响,我才停手,把壶盖拧回去时,指腹还沾了点汽油,凉得发辣。

打火机是从营地小卖部买的廉价货,塑料壳是浅红色的,表面有几道很深的划痕,大概是之前掉在地上被踩过。我按下去时,拇指得用点劲,“咔”的一声,火苗“腾”地窜起来,有指甲盖高,橙红色的火苗边缘还带着点淡蓝色的火芯,轻轻舔舐着周围的空气,能感觉到一点微弱的暖意。

火苗刚凑近泼了油的腐叶,“噼啪”声就瞬间炸开——那声音不是闷响,是脆生生的,像无数干树枝在同时断裂,在寂静的山里格外刺耳,连远处橡胶林的叶子都被震得“沙沙”响。火舌顺着油迹飞快地蔓延,几秒钟就烧起半人高的火焰,橙红色的火光裹着黑烟,把沟壁都映得发红。

火光投在不远处破庙的断壁上,把泥塑菩萨的影子拉得老长——那影子原本就残缺,此刻被火光一映,残臂的轮廓格外清晰,像只伸着的黑手,在断壁上晃来晃去。浓烟裹着焦糊味往天上飘,是种混合了腐叶、布料和皮肉的焦味,黑沉沉的烟柱被山雾压得低低的,离地面只有半米高,像团贴地的黑云,黏在衣服上就散不去,连头发丝里都钻进了焦味,一低头就能闻到。

我盯着火焰看,火舌卷着尸体的衣角往上窜,粗布工装裤很快就烧得卷了边,黑色的灰烬随着火苗的晃动往下掉,还带着点点火星。等火舌烧到尸体的皮肤时,“滋滋”的声响就传了过来,那声音很细,却格外清晰,像是肉在油里煎的动静,还裹着股脂肪燃烧的油腻味——那味道又腻又冲,像放久了的猪油,闻着让人胃里发紧,忍不住想反胃。

尸体的轮廓在火里慢慢模糊,先是衣服烧光,露出发黑的皮肤,接着皮肤也开始收缩、碳化,最后只剩团黑乎乎的东西在火里烧着,偶尔能听见骨头被烧裂的“咔嘣”声。火光跳了大概有十分钟,我才转身往营地走,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,沟里的火还在烧,橘红色的光在雾里泛着点暖,却没半点温度,只有那股焦糊味,还在跟着我的脚步往鼻子里钻。

鞋底沾着的红土是潮湿的,裹着半干的血——血已经从鲜红变成了深褐,在鞋底的防滑纹路里结成小块,踩在土路上时,深的脚印能清晰看见纹路里嵌着的红土颗粒,像给鞋底镶了层暗红的边;浅的脚印刚落下,山雾里的湿气就裹了上来,土粒慢慢化开,脚印边缘晕成模糊的浅红,走两步再回头看,只剩淡淡的印子贴在地上,风一吹就和周围的红土融在了一起。

走了没几步,我下意识回头望破庙的方向——那里只剩一团浓烟,被山雾死死裹着,黑中带灰,像块浸了墨的脏棉花。浓烟没力气往上飘,只能贴着橡胶林的树梢晃,偶尔有几缕细烟想钻出来,刚冒到半空中就被雾压了回去,转眼就散成了淡灰的雾气,连带着焦糊味也淡了些,只剩若有若无的腥气粘在鼻尖。

山路两旁的橡胶树长得密,树干上还留着前几天割胶的痕迹,凝固的乳白色胶汁像琥珀似的挂在树皮上,硬得能硌疼手指。枝桠横七竖八地伸着,有的斜斜挡在路中间,得侧着身子才能过去;有的垂得低,叶子快碰到头顶——叶子是深绿色的,带着厚厚的蜡质,露水在叶面上滚成黄豆大的水珠,挂在叶尖晃两下,才“嗒”地砸在肩膀上。那露水凉得像冰碴子,渗进黑色衬衫里,很快晕开一小片湿痕,贴在皮肤上,冷得人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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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尔能听见远处湄公河的水声,“哗哗”的,不是湍急的奔涌,是缓慢的波浪撞在岸边的声音,混着山风的“呜呜”声——山风绕着橡胶树转,声音被揉得忽轻忽重,轻的时候像女人的低哭,细得能钻进耳朵;重的时候像男人的闷哼,震得树叶“沙沙”响。两种声音缠在一起,在山里飘来飘去,分不清是从哪个方向来的,只觉得后背发紧,连脚步都不自觉地快了些。

回到营地时,竹楼的灯火还亮着。昏黄的光从竹缝里漏出来,粗的光条像碎金子贴在地上,细的光丝缠在竹楼的柱子上,把柱子上的裂纹照得清清楚楚。光里还飘着细小的尘埃,在灯影里慢慢转,像极了营地永远散不去的雾气。

丽丽姐站在她房间的竹帘旁,宝蓝色真丝旗袍换了件新的——真丝的料子在灯光下泛着柔润的珠光,不是刺眼的亮,是从布料里透出来的暖光,领口绣着一圈细股银线,绕成回纹,银线在灯光下轻轻反光,像圈细弱的星星。旗袍下摆垂到脚踝,没沾半点红土,连边角都熨得平整,她脚上穿的黑色缎面绣花鞋也干干净净,鞋头绣着朵小银花,踩在竹编的门垫上,没留下半点痕迹——一看就是特意换了等着我,连细节都挑不出错。

她指尖转着那支缠枝莲银签,银签长约三寸,握在手里刚好能露出半截银尖。签身上的缠枝莲刻得细,枝蔓绕着签身盘了两圈,每片莲花瓣都有浅浅的弧度,边缘打磨得光滑,不会划手;银尖是圆润的,磨得发亮,转起来时,银尖划过空气,“咻咻”的轻响只有凑近才能听见。反射的灯光在身后的竹墙上投出细碎的光斑,像小星子在跳,有时候落在竹墙的裂缝里,有时候落在门帘的流苏上,随着银签的转动,光斑也跟着晃,却始终没离开她身前的那片地方。

她看见我,眼神先落在我的肩膀,又慢慢往下移,最后停在我的袖口——刚才拽尸体时蹭的血渍还在,深褐色的,沾在黑色衬衫上,不仔细看几乎和布料融在一起,可她的眼神像淬了冰的刀,只扫了一眼就定在那里。原本转得稳的银签突然慢了下来,最后“咔”地停住,银尖正对着我的袖口,角度不偏不倚,像在瞄准,带着股不动声色的审视,连嘴角的弧度都淡了些。

“处理干净了?”她的声音压得低,气音轻轻滚过喉咙,没半点起伏,像冰面被石子敲了一下,冷得没温度。尾音往上挑了半秒,不是明显的疑问,更像在试探——既在等我的回答,又像在自己琢磨我有没有撒谎,眼神始终没离开我的袖口。

我点头,手指悄悄捏着衬衫下摆的边角,轻轻往身后扯了扯——动作轻得几乎看不见,只想把袖口的血渍藏得更严实些。可布料动的瞬间,她的眼神还是顿了顿,我知道瞒不过她,只能尽量平静地说:“沟里的火能烧到后半夜,”顿了顿,想起火舌裹着尸体的样子,补充时语气没半点波澜,“汽油泼得足,连衣服布料都烧得只剩灰,骨头能化得干干净净,等天亮风一吹,连半点痕迹都找不到。”

丽丽姐的唇角先往两边扯了扯,带出个浅淡的弧度,比上次在议事厅的笑多了点真切,却没到眼底——她的眼底还是冷的,像腊月里结了冰的湖面,连头顶竹楼的暖黄灯光落在上面,都只反射出冷硬的光,没半点暖意渗进去。“老佛爷要是知道,该夸你懂事了。”她说着,声音里掺了点似有若无的笑意,却没半点温度,像冰粒撞在玻璃上。侧身让开门口位置时,竹帘被她的胳膊带得晃了晃,细碎的竹篾相互碰撞,发出“沙沙”的轻响,露出里面暖黄的灯光,能看见屋角竹制浴桶的一角,泛着深棕色的光。“进去吧,有热水,好好收拾下——明天肖云海来,别让他看出半点破绽。”最后“破绽”两个字,她咬得轻,却带着股不容错漏的提醒,像根细针轻轻扎在心上。

房间里的竹制浴桶摆在窗边,桶壁是深棕色的老竹料,上面刻着圈简单的水波纹,纹路里积着点浅灰的尘,是常年用手摩挲留下的痕迹。桶口的边缘被无数次的进出蹭得发亮,泛着温润的包浆,边角处还留着个细小的磕碰印,一看就是用了好些年的旧物,却被打理得干干净净,连竹缝里都没半点污垢。热水已经装满了,水面离桶口只有两指宽,热气裹着水汽往上冒,在桶口凝成细小的水珠,顺着桶壁往下滑,留下一道道水痕。水面飘着五六片淡粉色的罂粟花瓣,花瓣边缘还带着清晨的露水,水珠在花瓣上滚成小珍珠,没等稳住就滑进水里,漾开一圈圈细小的涟漪,甜香混着水汽往鼻尖钻——不是清新的花香,是浓得发腻的甜,裹着点若有若无的冷意,像刚融化的麦芽糖,粘在鼻腔里化不开。

我抬手解衬衫纽扣时,指尖先摸到后腰的布料发硬,往下扯衬衫的瞬间,后腰传来一阵扯痛——那里被白天的碎石划了道两寸长的口子,伤口已经结痂,暗红的痂皮牢牢粘在衬衫内侧,扯动时连带着新生的皮肉一起疼,忍不住倒抽了口气,眉头都皱了起来。衬衫完全脱下来时,背后印着道深色的血痕,从腰侧蜿蜒着爬到肩胛骨,像条蜷着的小蛇,血痕边缘还晕着浅红的印子,是昨天渗血时浸出来的,在黑色衬衫上格外扎眼。我把衬衫扔在竹椅上,布料碰到椅面发出“啪”的轻响,痂皮从衬衫上脱落,掉在地上,像块暗红色的小石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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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澡时,我舀起桶边的木瓢,往身上浇热水——热水刚碰到皮肤就烫得人缩了缩,皮肤瞬间泛红,后腰的伤口被热水一浸,疼得我龇牙咧嘴,倒抽的冷气里都带着颤,可那股烫意顺着皮肤往骨子里钻,竟让紧绷了一晚上的神经慢慢松了些。水汽往上飘,很快蒙住了窗边的竹帘,外面竹楼的灯光透过水汽,在帘上晕成一团团黄影,像揉碎的月亮,随着风轻轻晃。脑子里却没闲着,画面翻涌个不停:丁奇伟消失在山雾里的背影,他的警服下摆沾着红土,走得踉跄却坚定;他攥着泰铢时指节泛白的手,指尖还在发颤,连纸币都被捏出了褶子;喽啰圆睁的眼睛里映着橡胶林歪歪扭扭的影子,眼白上的红血丝像冻住的血;他脖子上翻卷的皮肉沾着血,筋膜在灯光下泛着淡粉色;火里跳动的橘红光,焦糊味像粘在鼻尖,混着脂肪燃烧的油腻味,怎么都挥不去……这些画面像场没醒的噩梦,缠着我,连滚烫的热水都冲不散,反而随着水汽更清晰了。

我从浴桶里出来时,身上的水珠还没来得及擦,就听见窗外传来“吱呀——”的响——是竹楼的门帘被山风吹得晃动,竹篾摩擦的声音里,还混着沉重的脚步声,皮靴踩在竹编地板上,“嗒嗒”的,远了又近,该是青姑会的人在巡逻,脚步声里带着股冷硬的气息,像在警告每个房间里的人,别乱动心思。我拿起床头的毛巾擦身子,毛巾是粗布做的,布料上有明显的经纬纹,擦在潮湿的皮肤上,磨得人有点发痒,却格外吸水,几下就把身上的水珠擦干了,皮肤被擦得泛红,带着点暖意。

穿衣服时,我翻了翻床头叠得整齐的衣服,选了件新的黑色衬衫——领口是硬挺的立领,扣上纽扣后能遮住大半脖子,袖口的纽扣能扣到手腕,刚好能把后腰的伤口遮得严严实实,连一点结痂的痕迹都露不出来。衬衫的布料是厚实的纯棉,摸起来柔软却结实,指尖能感觉到布料细密的纹理,没有半点线头,是精心挑选过的。不用想也知道,这是丽丽姐特意准备的——她连我要遮伤口的心思都算到了,周到得让人心里发紧,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攥着,说不清是感激还是警惕。

第二天清晨,雷朵营地的雾浓得能攥出水来——不是轻盈的雾霭,是沉甸甸的湿冷,裹着整个营地像裹了层浸了水的棉絮。竹楼的屋顶只露个模糊的灰影,连近在咫尺的竹帘都沾着细密的雾珠,用手一碰就化成水,顺着竹篾往下淌,在地面积成小小的水洼。空气里混着湄公河的水汽与红土的腥气,吸进肺里都带着凉,连衣服都沾着潮意,贴在皮肤上发闷。

突然,湄公河上飘来一声长笛,“呜——”的声音裹在雾里,闷得像塞了层棉花,没了平日的清亮,却传得格外远。那声音绕着竹楼转了圈,又钻进门缝,猛地把我从浅眠里拽醒——不是自然醒的惺忪,是神经骤然绷紧的警觉,像夜里被人碰了下枪托,指尖瞬间就有了凉意。

我坐起身,走到窗边掀开竹帘。冷雾立刻涌进来,扑在脸上像无数细针扎,睫毛瞬间沾了层白霜似的雾珠,眨眨眼就滑进眼角,凉得发涩。吸进的空气里还掺着丝罂粟花的淡甜,潮得能呛出咳嗽,抬手摸了摸胳膊,衬衫已经沾了雾的潮气,贴在皮肤上发凉。往码头的方向望,只能看见几团模糊的灰影——是青姑会的人,他们穿的迷彩服在雾里褪成了浅灰,站姿绷得像拉满的弓,连肩膀的角度都一模一样。手里的AK47只露个冷硬的轮廓,枪管在雾里偶尔闪一下光,像藏在暗处的狼眼,没半点松懈。

等我踩着湿冷的红土走到码头,丽丽姐已经站在那里了。她换了件宝蓝色真丝旗袍,不是昨天的款式,领口绣着圈细股银线,银线在雾里泛着柔润的光,不刺眼却格外抓眼;外面搭了件米白色蝉翼真丝披肩,风一吹就轻轻飘起来,露出旗袍下摆的暗纹——是低调的缠枝莲,和她发间的银签刚好呼应。她的头发松松挽在脑后,发尾别着枚珍珠发夹,那支缠枝莲银签斜插在发髻里,银尖露在外面,像片藏在黑发里的碎冰,随着她转头的动作轻轻晃,偶尔反射点雾里的微光。

她看见我,眼神先扫过我的肩膀——确认衬衫没沾红土,再往下落,停在扣得严严实实的袖口。指尖的银签没动,只轻轻点了点头,嘴角没勾起弧度,眼底却少了点之前的冷意,多了分“没出岔子”的踏实,像确认猎物没脱网的猎手,松了半分警惕。

没等多久,湄公河的雾里慢慢浮出来个深灰色的影子——是肖云海的船。船身是哑光的深灰,在雾里像块沉在水里的黑礁石,没半点多余的装饰,只船头挂着盏红灯,暖红的光在雾里晕开圈浅红的光晕,像团悬在水上的小火焰,晃悠悠地往码头靠。船身划开水面的声音裹在雾里,只剩“哗哗”的闷响,连溅起的水花都被雾遮得看不清,只偶尔有几滴落在船板上,发出“嗒”的轻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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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刚停稳,肖云海就站在了船头。他穿件黑色定制西装,肩线掐得刚刚好,贴在肩膀上没半点褶皱,面料是厚实质感的羊毛,在雾里泛着细腻的光泽,连袖口的珍珠纽扣都擦得发亮,没沾半点雾的潮气。领口系着条酒红色领带,打得是标准的温莎结,领带角刚好垂到皮带扣,边角对齐得没偏差,没一丝歪斜——连细节都透着不容错漏的掌控力。

他身后跟着两个保镖,比他高半个头,肩膀宽得把黑色西装撑得笔直,没一丝松垮。两人的站姿像复制粘贴的,双手都贴在腰间——那里明显鼓着块,是黑色枪套的轮廓,连鼓起来的弧度都一样规整。他们戴的黑色皮质手套,是哑光的面料,指尖没露,攥得紧实,能看到手套表面的纹理被撑得清晰,指节处的褶皱都透着冷硬,像两尊随时会动的石像,目光扫过码头时,没带半点温度。

跳板被放下来时,发出“吱呀——”的涩响,是老木头摩擦的声音,在寂静的雾里格外清楚,带着股经年的陈旧感。两个保镖先跳下去,动作利落得没半点犹豫,落地时没溅起半点红土。其中一个弯腰从随身的黑色公文包里掏出块黑丝绒布,布面泛着柔滑的光,边缘绣着低调的回纹暗纹,展开后刚好铺出条从跳板到竹楼的路——黑丝绒的亮与红土的粗糙形成刺眼的对比,像在泥泞里铺了条绸缎,刻意隔绝着营地的烟火气。

肖云海踩着跳板走下来,黑色亮面皮鞋跟轻轻敲在丝绒上,发出“嗒、嗒”的闷响,没了硬地的脆生,却每一步都踩得稳,没偏差。裤脚离红土只有一指远,没扫到半点泥,连鞋尖都没沾雾珠,整个人透着股与生俱来的疏离——像他从不属于这片沾着血和土的营地,只是来做场短暂的交易,连衣角都不愿沾这里的尘埃。

“小子,”肖云海刚迈过丝绒布的边缘,就朝着我抬了手——他的手指骨节分明,虎口处留着道浅淡的旧疤,该是早年握枪磨出来的。掌心落在我肩膀上时,力道不轻不重却带着不容挣脱的压迫感,像块微凉的铁压在衣料上,明明能感觉到掌心的温度透过纯棉衬衫渗过来,却没半分暖意,反而透着股上位者特有的疏离,“没看错你。”

他顿了顿,眼神慢悠悠扫过周围的竹楼——竹楼在雾里只剩灰影,竹缝里漏出的灯光像揉碎的黄米粒。目光在青姑会成员手里的AK47上停了半秒,那眼神没带惊讶,只像扫过件寻常物件,随即才微微俯身,声音压得低了些,吐字间裹着点湄公河的潮气:“上次在巴黎的酒吧,对,‘夜翎’那间,是我的场子。当时我就跟你说过,我是暗夜集团的一把手——现在该懂,我这话的分量了。”

我点头时,指尖悄悄攥紧了衣角。脑子里瞬间翻涌出巴黎酒吧的画面:暗紫色的霓虹灯不是刺眼的亮,是裹着雾气的柔,在墙面投出流动的光纹,像把碎紫水晶撒在了黑布上;卡座里的黑色丝绒沙发软得能陷进去半个身子,丝绒的绒毛蹭着手臂,痒得人想缩手;肖云海就坐在对面,指尖夹着只水晶杯,杯里的威士忌泛着琥珀色的光,冰块撞在杯壁发出“叮”的轻响,酒液晃出细小的涟漪,连杯口都凝着层薄水珠。当时他说“肖雅是我女儿,你要好好照顾她”,声音里裹着威士忌的醇香,我只当是长辈的托付,哪能想到,这“照顾”背后藏着金三角的血、雷朵的毒,还有暗夜集团盘根错节的走私网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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