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7章 约翰·马歇尔:美国最高法院的“冷面笑匠”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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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美国最高法院任期最长的首席大法官(34年),约翰·马歇尔常被塑造成司法体系的“扑克脸教父”,但他的人生实则充满“一本正经搞事情”的荒诞名场面。

从用军事战术开庭到把国会议员怼成表情包,这位“联邦主义段子手”用冷幽默重塑了美国司法史。

1755-1775:边疆少年的硬核出道

“砍树不如砍宪法”的童年

马歇尔生于弗吉尼亚边疆农户家庭,父亲是脾气火爆的民兵队长。

某日父亲发现自家玉米地被野猪拱了,10岁的小马歇尔淡定提议:“与其追杀野猪,不如起诉它破坏私有财产——反正法官比野猪好对付。”

这番发言让父亲当场决定送他去学法律,理由是“这孩子脑子有病,但病得很有创意”。

军装当法袍的学徒期

独立战争期间,马歇尔边打仗边自学法律,把《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》塞在子弹袋里研读。

战友吐槽:“他举枪瞄准时总在嘟囔‘原告主张缺乏事实依据’!”

退役后他报考威廉玛丽学院,面试时教授问:“为何选择法律?”

他严肃回答:“因为战场上没法用《人身保护令》挡子弹。”

少年法庭的“初代目”

14岁时,他因邻居偷砍自家树而将其告上法庭,却在庭上主动承认:“树是长在边界线上的,所以严格来说,您砍的是半棵宪法。”

法官听得一头雾水,最终以“和稀泥”方式调解,他却因此获得“少年法学家”的称号。

自学成才的“法律黑客”

没有正式律师资格的他,通过旁听庭审和抄写判例自学成才。

某次为村民代写诉状时,他直接在结尾加上“根据自然法原则,原告胜诉”——这种“夹带私货”的写法竟被法官采纳。

1780-1800:从政坛菜鸟到“外交碰瓷王”

律师界的“行为艺术家”

初当律师时,马歇尔开创“军事化开庭”风格:

每次陈述论点前必拍惊堂木(其实是个军用水壶);

对方律师发言超时就吹口哨喊“休庭五分钟”;

胜诉后给陪审团发军用压缩饼干当纪念品。

客户评价:“他不是在打官司,是在指挥司法界的诺曼底登陆。”

法庭上的“战术欺骗”

某次土地纠纷案中,他故意让原告在陈述时露出破绽,待对方律师得意忘形时,突然抛出关键证据:“现在请被告方解释这个——您刚才好像睡着了?”

陪审团哄堂大笑,被告律师当场瘫倒。

XYZ事件的“反套路操作”

1797年作为特使赴法谈判,法国外交官塔列朗派中间人暗示:“得加钱(贿赂)。”

马歇尔当场掏出账本:“您要现金还是国债?顺便说下,我记账习惯会把受贿人姓名写进《联邦党人文集》批注版。”

吓得法国人连夜送他离境。

回国后亚当斯总统拍肩称赞:“别人外交靠斡旋,你靠会计学恐吓。”

谈判桌上的“冷幽默”

面对法国人“不给钱就开战”的威胁,他淡定回应:“贵国海军确实强大,但我们的宪法规定——任何战争行为必须经过最高法院司法审查。”

对方翻译听后愣住:“这……这是宣战书还是律师函?”

1801-1835:最高法院的“整活黄金年代”

马伯里诉麦迪逊案:司法碰瓷现场

1803年着名的“马伯里诉麦迪逊案”开庭时,马歇尔亲自导演司法审查权争夺战:

先假装支持马伯里:“总统必须发委任状!这是宪法说的!”

突然话锋一转:“但最高法院没资格管这事——不过我们有资格判定国会立法违宪。”

旁听议员目瞪口呆:“这操作比魔术师从宪法里变出兔子还离谱!”

事后马歇尔在日记里写:“今天教会国会一个道理——打不过就加入,判不过就立法。”

弗莱彻诉佩克案的“地产段子”

处理佐治亚州土地欺诈案时,他嘲讽道:“如果州议会能随意撤销土地契约,那下次他们是不是该把白宫卖给法国人?”

此判例确立了契约神圣原则,却让佐治亚州议员气得在州议会砸杯子。

“法庭脱口秀”经典段子

某次庭审中,律师引用英国判例滔滔不绝两小时,马歇尔打断道:“先生,请记住我们1776年就离婚了,别总拿前妻的家规说事。”

面对质疑司法权的州议员,他掏出怀表:“根据宪法第三条,我有权判定您的发言时长违宪——您还剩30秒。”

总统克星养成记

杰斐逊总统试图干预司法时,马歇尔公开嘲讽:“如果总统能解释宪法,那我的法袍该绣上‘总统附属品’花纹。”

气得杰斐逊写信给麦迪逊:“这厮把最高法院变成了联邦党的冷笑话俱乐部!”

沃斯特诉李案的“钓鱼执法”

为测试各州对联邦法律的服从度,他故意让密苏里州法院审理一起涉及联邦土地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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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州法院拒绝执行最高法院判决时,他立刻宣布:“密苏里州已丧失司法主权——除非他们请我吃烤肉。”

结果密苏里州长连夜送来一头烤乳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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