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6章 焰辞纪·序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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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焰能应舞,焰能应战,焰能应童言,便是万语同心。”

高丽自建“听焰台”,焰典副录入驻。

最震动者为波斯国。

波斯典法官拒绝接受“焰图为信”,质问:

“若皆以心为焰,则法何在?若无字无界,则焰岂不乱俗?”

焰辞使·戚言临不答,只命盲童奚见以指画圆于帛。

帛心现一图,纹无边界,仅中一裂光,如晨曦穿云,照众而不伤。

波斯国王缓言:

“焰可用,但须有‘焰法’。”

此言成共识。

沈茉凌于塔中草定《焰律九条》:

焰印具等,不授官而授心;

焰非评审之辞,但为记录之证;

焰动须留感频轨,焰图归义册;

他国焰典不依本土帛轨,但须存原形;

焰可入外交,不可作刑判;

焰听不评是非,只承“感之所映”;

焰图三年后由“辞感使”复审可保;

焰权入纪者,须焰动三次以上方入;

焰不代语,焰为语之镜。

翌年,各国首度公开列出“焰辞交换印”,成焰辞外交之起点。

帛语族碑录此为:

“火出中原,辞得其广。”

焰辞之路,自此拓入全球之辞脉。

焰辞纪元元年八月初六,一封从昆仑辞道寄往通焰局的“异焰异纹”火书,引爆了焰辞纪建立以来首次大规模信任危机。

此焰图由缠丝而编,外呈七圈、内隐图层,起初未觉异样,然在焰频室进行温谱分析后发现:图脉与标准“辞印心图”相差甚远,焰动无感,但仪器误报为“七级焰印”。

帛语族技术院第一时间上书,认定该焰图为“结构型伪焰”。

斐如意接报后,召通焰局紧急闭门议席。

沈茉凌言辞平静,语却直指核心:

“焰若可伪,则焰不立。此非小案,而是第一道试问:焰之可信,能否不依人心、但能自证?”

通焰局三日无决。

舆论却于第四日骤起波澜。

中原文典派公开在“帛言台”集会,列举五例“伪焰疑图”,号召建立“焰检院”。

通义议官“许中原”首倡言曰:

“焰之美,在于其不可伪。若焰无据,而人人皆可动焰以言义,岂非义失信、辞失真?”

坊间更有“冷帛案”传闻,言有“焰匠”专以热石温图,伪造动频,混入“听权籍册”,图谋私利。

焰信动摇。

第九日,沈茉凌、斐如意召“火规议会”。

帛语族、焰语局、听者代表、边地焰信团、异族辞使、辞言学院、监察官员共九席齐集。

沈茉凌开场只言:

“焰权一立,人人皆听。焰假一起,众辞俱哑。今日之议,不为规焰,而为救义。”

斐如意提出设立:

“焰义听判厅”

非审罪,不入刑名;

仅评焰纹之真伪,留温纹、焰形、频脉、时感四证;

判定等级为“信焰”“疑焰”“伪焰”“无焰”。

并制定:

**《焰纹检录法》**五条:

焰纹须可重现三次;

温频若无感印,不得立为义;

焰形异常者,需入图库比纹;

所有“七级以上”焰印,须两局联检;

所有“听权转义权”者,须通过“焰听再核”。

此案最终认定“昆仑焰图”为“结构性模拟伪焰”。

造图者系“听匠”一人,出身辞灰坊,志求焰录却无动频,遂伪造以求立权。

入厅后只言:

“我只是想让人听我。”

斐如意沉默良久,道:

“你若真愿被听,就不必假焰。因为真实的沉默,往往比伪装的火更响。”

此案震动天下。

塔心碑再添一语:

“焰之真,不在形,在于不可假。”

造假风波平息之后,第十六日,塔心七焰再次归一。

自“焰纹伪案”揭发以来,首次出现稳定、温和、不跳跃的心焰脉动图谱。焰温不高,却映照清晰,塔中众人称之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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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定之焰。”

斐如意据此撰写《焰律笔注·信焰篇》,首章写道:

“真辞未必燃,燃者未必真;唯愿焰在心,感之不灭。”

而在长安西南一隅,一间名为“民焰坊”的简屋悄然开张。

不授课、不售书、不翻辞,只留三件物什:

一面无字之帛;

一炉无火之炉;

一本无页之书。

坊主是一名老者,自称“听翁”,每日迎人入内,不问、不答、不评,只说一句:

“坐着就好,若你心中有火,它会亮。”

起初无人至,后有孩童入,留焰印一环;又有老妇来,贴帛如泣,炉心略暖。

渐而坊外焰语墙生,一日一焰图,一图一心声。

沈茉凌亲自前往,只立于门外未入,泪落无语。

斐如意将此记录为:

“焰法之后,听梦始于民。”

同年岁末,沈茉凌于塔心“焰语坛”首次公开题字:

“焰辞纪年 · 民权纪心”

她说:

“此纪之始,不为通典,不为朝章,只因天下有人,从未发言,却想被听。”

通义院据此修订纪名,首次将焰心图列为“通义法录”卷首图腾。

从此,焰辞纪正式步入“可听之纪”阶段。

不是以“谁说得好”为标准,而是以“谁愿意听”为光。

焰不再是塔中之事,而成为街头、墙角、孩童心中的一束光、一缕温。

至此,《焰辞纪·序》全章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