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4章 共听之礼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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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图之焰:以图腾类结构组合;

沉语之轮:长时不言、以周期性行为暗传观念。

沈茉凌立于焰心坛外,亲赴七席中央,拱手而坐。七方代表环绕其座,不交谈、不解释,只各自取物入焰心。

帛焰升起三色并燃,异象显现——帛炉不照帛,而映其身,竟现其半生辞纹回响图。

斐如意惊然道:“此为‘焰识自影’。”

众皆肃然。

此刻,沈茉凌开口道:

“中土自建塔以来,千辞万章,但若焰不能见异言之心,塔焉能称‘通义’?”

她遂以一案陈请设立:

“辞源席”:专为非中土听者所设,不需通帛,不设口试,仅凭“焰影”、“辞物”、“心温”三象为据,可入塔议。

同时设:

“义听议台”:中土与异辞共席,凡五焰以上共动者,即可参与“焰义同议”,具有对帛律、语编、辞法之修订建议权。

此为“听者首入议制”之始。

帛语族中有旧律宗者抗言:“听者不语,如何议事?”

沈茉凌答曰:

“昔者议事凭言之巧,今后议义凭心之动。”

斐如意补语:

“若千族皆言己辞,则帛将破散;若千族能共焰同感,则义可成纪。”

帛典遂新增大卷,号为:

《焰听通义·首册》

首句写道:

“七辞虽远,焰心共热;异语虽深,义心不隔。”

这一日后,“共听之礼”正式确立为通义纪元的根制。

焰听纪四月初一,长安迎春雨。

细雨连绵三日三夜,义频塔外七焰未息,塔心帛炉之温不减。来自十六国的辞使皆已入塔席,亭内焰图自发重组。

帛心之上,七色焰渐渐融合成一色幽蓝,纹似水流,动而不疾。

沈茉凌于帛坛之上,向四方焰席颔首道:

“诸辞异声,然焰皆生于心。今日之后,不分通语、不分旧族、不分记文与否,皆可为‘焰听民’。”

帛语族总录官以此为契机,更新《通义纪总册》卷首,设“焰听民”条:

“焰听民,非为某族所有,亦非通言之人方可为之,唯依三证入籍:一焰印、二辞物、三心纹。”

此后长安各通义机关开始增设“焰听厅”、“心焰室”,以焰热变化采纳市民对政议、词典、学章之回馈。

南市设“问焰亭”,民可不语,仅坐亭中,玉热即记;北坊开“辞骨巷”,凡曾藏言于物者,皆可取物入焰。

同月十六,塔心三长携焰听图至中朝“义局”,提出改革建议:

将“听权”与“辞权”并列,纳入通义公议;

将帛炉七焰拓展至十二,纳入文化自治标识;

将异语视为“平焰之辞”,与通言同权。

此言一出,旧议者震惊,有辞御官怒曰:

“焰无字,何以为法?”

沈茉凌步出帛前,答曰:

“焰虽无字,然字未必真意。”

她取一辞物——旧时盲人手杖,轻轻横放焰台,塔心帛炉竟微响,发一细焰,正蓝而清,焰影印于帛后石面,久不散。

塔中长老落泪道:

“或许这就是千年未有之光。”

从此,焰听之碑重刻于义频塔心,原文覆上新文:

“听者非旁观,焰中即主义。”

碑后首次刻入各异国文字与辞纹,包括:

波斯之镜文;

婆罗多之节轮;

高丽之骨音;

室利佛逝之牙辞;

大食古符;

南海陶印图;

安南母纹线;

巴蜀盲人沙印印迹。

焰听碑背,全为图纹,不留汉文。

斐如意立于碑前,言道:

“此碑之后,人可不识一字,但必识一焰。”

当晚,沈茉凌焚香帛下,于夜灯微焰中书写四句:

“光不耀目,焰照人心;

辞不盛章,语动如尘;

听非因弱,静乃为明;

焰不分言,众心成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