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辛普森杀妻案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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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双重谋杀的开场
1994年6月12日晚,洛杉矶南邦迪大街的夜色被一声凄厉的狗吠划破。在这座城市的富人区,本该是宁静祥和的夜晚,却被死亡的阴影笼罩。辛普森的白色秋田犬"阿基塔"浑身血迹,爪子上沾满鲜血,在黑暗中狂吠不已。这只平时温顺的宠物,此刻像发了疯一般,引导着人们走向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剧。
当晚10点35分左右,洛杉矶南邦迪大街居民斯克林莱特·施瓦布在遛狗时,遇到了这只受伤的秋田犬。他看到狗身上没有任何标牌,而且爪子在流血,便将它带回了家。然而,这只狗似乎有着某种使命,它躁动不安,不断吠叫,仿佛在传达某种信息。
零点左右,秋田犬的主人,邻居苏克鲁·博兹泰佩和妻子贝蒂娜·拉斯马森决定跟随这只狗去寻找它的主人。他们不知道的是,这次简单的寻狗之旅,将揭开美国历史上最着名的谋杀案之一的序幕。
当他们来到南邦迪大街875号时,眼前的景象令他们毛骨悚然:西班牙风格的公寓铁栏杆围墙门大开,在昏暗的灯光下,一具女尸蜷缩在走道的台阶下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在离女尸10英尺远的草丛里,还有一具男尸。现场血迹斑斑,惨不忍睹。
这两名死者很快被确认身份:女性是35岁的妮可·布朗·辛普森,辛普森的白人前妻;男性是25岁的罗纳德·戈德曼,一名餐厅服务生,也是妮可的朋友。他们的死亡方式极为残忍:妮可的喉管被切断,颈部脊椎骨裸露在外;戈德曼身上有22处刀伤,包括颈部、胸部、腹部和大腿,显然经历了激烈的反抗。
验尸官的报告指出,妮可的脖颈几乎被砍去大半,颈部脊椎骨已经露出,而戈德曼则死得更惨,身上被剁20余刀,刀痕显示他曾挣扎过、反抗过、甚至下跪求饶过,但凶手却没有丝毫恻隐之心。凶手使用的是一把刀锋锐利约有15英寸长的利刃,臂力惊人,这表明凶手很可能是一名体格强壮的男性。
凌晨1点05分,洛杉矶警察局警探马克·福尔曼接到上司的电话,通知他在南邦迪大街发生一起谋杀案。随后,他与其他警探一起赶到现场,开始了这场"世纪审判"的调查工作。
这起双重谋杀案的残忍程度震惊了整个洛杉矶,也为后续的调查和审判埋下了伏笔。随着调查的深入,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人——辛普森,这位曾经的体育巨星,妮可的前夫。
二、辛普森的双面人生
奥伦塔尔·詹姆斯·辛普森(O.J. Simpson)是美国橄榄球界的传奇人物,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。他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,小时候患有软骨病,5岁前腿上都戴着矫形器。然而,凭借着惊人的体育天赋,他克服了身体上的障碍,从中学橄榄球队一路打到大学,成为南加州大学一名激动人心的跑卫。
辛普森的职业生涯堪称辉煌。他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(1831.54米)的惊人记录,至今未被打破。1979年,他宣布退役,但并未淡出公众视野,而是接拍广告代言,涉足影视圈,并担任体育节目分析师。他出演过电影《裸枪》和《杀手势力》,并在美国广播公司和国家广播公司担任体育评论员,同时还是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的形象大使。
相较于功成名就的职业生涯和退役后的生活而言,辛普森的感情生活显然面临更多困难。1979年,他与第一任非裔妻子玛格丽特离婚。六年后,他与漂亮的金发白人少女妮可·布朗结婚。这段跨种族婚姻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,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。
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辛普森和妮可的婚姻出现了裂痕。妮可多次怀疑辛普森在外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,两人之间的争吵不断升级。据报道,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,指控辛普森对她实施家庭暴力。1989年新年夜,警方接到妮可的紧急电话,赶到现场时发现她鼻青脸肿,脸上有明显的伤痕,而辛普森则在一旁咆哮不已。
尽管辛普森在公众面前总是带着迷人的微笑,展现出成功人士的形象,但在私下里,他的脾气却相当暴躁。据他的朋友罗恩·西普作证,辛普森曾对他说,他做梦都想杀了妮可。这种家庭暴力的历史,成为了后来指控他谋杀的重要动机之一。
1992年,妮可最终无法忍受辛普森的暴力行为,与他离婚。但两人的关系并未就此结束,他们仍然共同抚养孩子,辛普森也经常去妮可的公寓探望孩子。然而,离婚后的辛普森依然对妮可纠缠不休,经常威胁和骚扰她,这让妮可感到非常恐惧。
1994年6月12日案发当天下午约6:30,妮可曾带着孩子到布伦特伍德的餐厅就餐,随后称自己遗忘了一副太阳镜,请工作人员查找并送还给她。找到太阳镜之后,餐厅员工高曼告知同事,他会在下班后去送还太阳镜。当晚,洛杉矶警察局曾接到来自妮可的报警电话,称辛普森很愤怒,就要闯进来了。之后没多久,惨案就发生了。
辛普森的双面人生——公众面前的体育英雄和私下里的暴力丈夫,为这起谋杀案提供了强烈的动机和背景。当警方开始调查妮可和高曼的谋杀案时,辛普森自然成为了首要嫌疑人。
三、证据迷雾
3.1 血腥证据链
在发现妮可和高曼的尸体后,警方迅速展开调查。6月13日凌晨4:30,四名警察抵达辛普森的宅邸,发现他的白色野马车沾满血迹,还有一只血淋淋的手套。这只手套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是一对,检验分析显示,手套上有高曼身上衬衫的纤维物质,有妮可和高曼的头发,还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人特征的体毛。
当天上午10:45,警方拿着搜查令搜查了辛普森的住宅,并在房子里发现了更多血迹,包括他的车里。调查人员在辛普森的罗金汉别墅发现了带血的手套、野马车上的血迹、犯罪现场的血迹、头发和衣服纤维,以及带血的脚印等关键证据。
具体来说,检方呈庭的主要证据包括:
1. 在辛普森家中发现的带血手套,血型与被害人的相同;
2. 辛普森的"野马"车中有被害人的血迹;
3. 现场有辛普森的血迹;
4. 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,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;
5. 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和衣服纤维与辛普森的相符;
6. 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带血脚印尺寸为12号,与辛普森的鞋号相同;
7. 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的袜子上有血迹,经DNA分析,符合辛普森和高曼的基因特征;
8. 在罗金汉别墅车道、门厅、浴室洗脸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。
这些证据似乎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,指向辛普森就是凶手。特别是DNA检验结果显示,现场血迹与辛普森的DNA匹配,概率高达1.7亿分之一,而从人群中随机抽取一人,其DNA与现场血迹匹配的可能性仅为10亿分之一。这意味着,在统计学上几乎可以确定这些血迹来自辛普森。
3.2 关键证人证词
除了物证外,证人证词也对案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妮可的妹妹丹尼斯·布朗作证,披露了她姐姐在1992年与辛普森离婚以前受辛普森长期虐待、离婚后经常受到他的威胁和骚扰的详细情况。
辛普森的朋友罗恩·西普作证说,辛普森曾对他说,他做梦都想杀了妮可,这一证词进一步强化了辛普森的杀人动机。此外,血手套的发现者福尔曼警探的证词表明,辛普森是在案发的当夜10点15分左右驾驶他那辆白色"野马"牌吉普车来到妮可的公寓,杀死两人后,开车返回两英里以外的住所的。
然而,这些证人证词后来也成为了争议的焦点。特别是福尔曼警探的证词,由于他过去有种族主义的骂"黑鬼"的言行,其可信度受到了严重质疑。
3.3 神秘失踪与追捕
1994年6月16日,警方经过周密查证和详细分析之后,宣布辛普森是杀死妮可和高曼的唯一凶嫌并发出逮捕令,并要求辛普森在第二天(17日)中午11时前主动投案。然而,当警方在17日中午前往辛普森的住所时,发现他已经失踪了。
临行前,辛普森留下了一封诀别信,信中说:"我与妮可之死毫无关系。我爱她,一直都非常爱她,而且将永远爱她。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,那只是我爱她太深。"结尾写道:"请不要为我悲伤,毕竟我一生辉煌,又有好友无数。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,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。"
当天下午5点56分,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。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里,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。据辛普森自己解释,他只是到安葬妮可的墓地去了一趟,悲痛欲绝。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,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,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座,手持枪支,情绪沮丧,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,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。
这场追捕行动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,各大电视台中断了正常节目,直播这一事件。甚至正在进行的NBA总决赛——火箭与尼克斯的比赛也被中断。最终,辛普森在进入自己的住宅后,自动从车中走出,向警察投降。
四、辛普森的法律防线
面对双重谋杀指控,辛普森知道他需要最好的律师团队来为自己辩护。于是,他花费重金组建了一支由9名着名律师组成的豪华辩护团队,被媒体称为"梦幻律师队"。
4.1 律师团队的组成与策略
辛普森的"梦幻律师队"包括:
1. 罗伯特·夏皮罗:着名律师,曾因为美国着名影星马龙·白兰度的儿子打赢了一场谋杀案的官司而蜚声全美。据透露,夏皮罗与辛普森签订的合同规定,他在一年内每月将得到酬金10万美元。
2. 约翰尼·科克伦:洛杉矶着名黑人辩护律师,因平息美国着名歌星迈克尔·杰克逊对一名13岁的少年进行性骚扰一案而誉满美国西海岸。后来他出任首席辩护律师。
3. 阿兰·德肖维茨:哈佛大学法律学院教授、犯罪学专家。
4. 李·贝利:波士顿律师、幕后活动专家。
5. 巴里舍·克:遗传基因指纹鉴定专家。
6. 杰拉尔德·厄尔曼:刑侦专家。
7. 罗伯特·卡戴珊:辛普森的好友,也是卡戴珊姐妹的父亲。
8. 李昌钰:全美首席物证鉴定专家,华人神探。
这支律师团队采用了多种策略为辛普森辩护。首先,他们质疑警方的调查程序是否合法,攻击检方证据的可信度。其次,他们提出了替代的犯罪嫌疑人,暗示妮可可能被贩毒集团或黑手党杀害。此外,他们还大打"种族牌",质疑关键证人福尔曼警探的种族歧视问题。
4.2 检方的指控与证据
与辩护方相对的是由41岁的女检察官玛丽娅·克拉克领导的公诉人队伍。克拉克被称为"没有200%的把握不会出山的检察官"。
检方指控辛普森犯有两项一级谋杀罪,并提出了以下主要证据:
1. 遗传基因化验证明,谋杀现场滴落的血迹和在辛宅发现的手套上的血迹和血酶,都与辛普森的相同;
2. 辛普森的左手中指在案发当天被割伤过;
3. 在辛普森的"野马"牌吉普车门上有辛普森、妮可和高曼的头发、从高曼的衬衫上和辛普森的吉普车的踏毯上扯下的纤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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